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西东城”)向农业银行申请的“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简称“项目”)贷款的担保期间延长至贷款期内的全过程担保。
为满足银行“一事一议”和明确具体担保期间等相关要求,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将与债权人农业银行、债务人华西东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具体为:主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间(由原借款到期日2026年10月23日延长至2031年10月20日)届满之日起3年。最终以银行审批签订的合同为准。除此之外,公司向华西东城提供担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会议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西东城”)向农业银行申请的“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简称“项目”)贷款的担保期间延长至贷款期内的全过程担保。有关前次担保延长期限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华西东城向农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项目建设已完工,公司向华西东城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202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根据建设实际进度将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时间调整分期还款计划。
为满足银行“一事一议”和明确具体担保期间等相关要求,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将与债权人农业银行、债务人华西东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具体为:主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间(由原借款到期日2026年10月23日延长至2031年10月20日)届满之日起3年。最终以银行审批签订的合同为准。除此之外,公司向华西东城提供担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延长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龙乡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肖宇通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MA6204JR2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华西东城8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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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东城总资产185,240.08万元,净资产26,068.64万元;2023年1-12月,华西东城实现营业收入11,910.77万元、净利润-3,956.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不变(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2. 担保期限:主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间(由原借款到期日2026年10月23日延长至2031年10月20日)届满之日起3年。最终以银行审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担保金额:不变。实际申请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借款担保余额9.20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06%)。
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担保期限延长是由于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节点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时间调整分期还款计划,仅仅调整明确担保具体时间区间,未额外新增担保额度。
(2)华西东城主营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本次延长担保期限是根据项目建设执行进度的变化调整,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华西东城项目顺利执行,同时满足银行相关要求。
(3)华西东城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根据公司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华西东城)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将获得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及特许经营收益、市政道路养护费用等投资收益。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偿还银行借款有保障。
(2)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延长期限风险较小。
(3)公司持有华西东城89%的股权,本次担保延长期限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华西东城为公司持股89%、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17,2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9.0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97,074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 0 元、对其他方的担保 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0 元。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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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大江、李勇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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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