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沈沉、喻世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塑造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喻世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1月23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临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贵阳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河北圆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6.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40亿元。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为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美元,上述金额已经汇率折算。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全资下属公司(含已设立、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下属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圆通有限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贵阳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贵阳圆汇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河北圆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河北圆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临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临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主要内容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并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五、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6.18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24亿元(已经汇率折算)。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9.09%、4.6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方案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3、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二)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3、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还本付息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二、本次发行提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公司需求,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三)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圆盛通”或“标的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全资子公司,其持有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50号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公司现整体租用该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并支付租金,作为广州转运中心运营场地使用。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实现公司在华南地区资产的优化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拟向蛟龙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圆盛通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广州圆盛通全部权益评估值23,359.05万元为定价依据,经协商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23,359.05万元。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对方蛟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局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5月,圆通有限与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其持有的酒店装修、维护、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用于保障员工的住宿需求,提升员工生活的便利性与归属感,收购对价为人民币8,730.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圆盛通系蛟龙集团全资子公司,其持有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50号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该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整体租用该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并支付租金,作为广州转运中心运营场地使用。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实现公司在华南地区资产的优化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拟向蛟龙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圆盛通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4)第378A号)确定的广州圆盛通全部权益评估值23,359.05万元为定价依据,经协商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23,359.05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蛟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蛟龙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蛟龙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蛟龙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广州圆盛通100%股权。广州圆盛通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圆盛通主要持有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50号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广州圆盛通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圆盛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广州圆盛通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等情况,亦不存在广州圆盛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圆盛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4)第378A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广州圆盛通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

广州圆盛通在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1,253.18万元,评估值23,787.82万元,评估增值2,534.64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428.77万元,评估值428.77万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0,824.41万元,评估值23,359.05万元,评估增值2,534.64万元。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要求,本次评估充分考虑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的相关要求,评估人员通过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及其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广州圆盛通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3、交易定价合理性说明

本次交易价格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378A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3,359.05万元(大写:贰亿叁仟叁佰伍拾玖萬零伍佰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就本次交易,圆通有限拟与蛟龙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为蛟龙集团,受让方为圆通有限。

(二)股权转让方案

蛟龙集团同意向圆通有限出售其持有的广州圆盛通100%股权,圆通有限同意向蛟龙集团购买前述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378A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双方确定价款为人民币23,359.05万元(大写:贰亿叁仟叁佰伍拾玖萬零伍佰元)。

(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圆通有限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蛟龙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五)蛟龙集团承诺

蛟龙集团特作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蛟龙集团保证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被冻结等权利瑕疵,也不存在其他权属争议。

2、蛟龙集团承诺,除蛟龙集团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担保、纠纷(包含或有负债、担保、纠纷)。

3、本合同签订后不再与其他第三方就此转让内容订立协议。

4、蛟龙集团向圆通有限转让本合同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股权,并不与蛟龙集团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应负义务发生冲突;转让行为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圆通有限承诺

圆通有限特作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圆通有限有权收购蛟龙集团标的股权,且圆通有限的上述收购行为已获圆通有限内部公司批准。

2、圆通有限支付给的收购价款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此款项被有关部门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赔偿。

(八)免责条件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的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到圆通有限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收购广州圆盛通100%股权将实现公司广州转运中心相关资产的自有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广州区域的转运中心布局,推动公司在华南地区资产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核心资产掌控力。同时,本次收购可减少公司未来与蛟龙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和频次,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4年5月28日,圆通有限与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其持有的酒店装修、维护、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用于保障员工的住宿需求,提升员工生活的便利性与归属感,收购对价为人民币8,7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通有限已支付上述价款,相关资产已交割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与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将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一并披露。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转运中心承载着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快件中转相关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将实现该中心运营相关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自有化,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华南地区资产的优化配置,契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的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4)第378A号)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董事局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喻世伦回避表决,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局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关联监事马黎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沈沉、喻世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类别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将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5,122.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因关联方数量众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待2024年年度报告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一并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仓里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杭州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帅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350号圆伦大厦1幢701-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五)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蔡崇信、J. Michael EVANS、武卫、吴泳铭等

注册地址: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股本:1,908,055.19万股

业务性质: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他。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2%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六)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24室

(下转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