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不收取利息。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
至2025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25年1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联董事荣俊林先生、荣青先生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488号公司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943731796@qq.com或lvaihua@ty-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2)电子邮件登记:2025年1月18日9:30至2025年1月23日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仪峰
电话:021-50675528/69920928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天永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不收取利息。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荣俊林先生、荣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永智能”)公开发行的1,9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运用,依据公司战略发展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9,259.53万元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2019年3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具体原因如下:
2019-2021年,该领域营业收入规模刚起步。公司生产模式具有非标定制化、订单式生产以及系统集成式生产的特征。2020-2022年期间,供应链等因素也影响了项目进度。该项目已经投入的部分主要为厂房和土地,已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该项目对应的业务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的需求。2023-2024年,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收入具有一定规模。
项目的进行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前期对厂房需求比较急切,用自有资金投入前期的开发研究较多,而控制了设备投入。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成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4年数据显示,新能源车国内零售渗透率仍在不断提升,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趋势,未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也会带动下游设备需求的大幅提升。与此同时,供应链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基本已消除。公司相信未来该部分业务可能会有快速的增长,公司也将择机加大项目的投入。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产能和需求、供应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时该募投项目阶段性验收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考虑到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以及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智能装备领域的拓展和深入,预计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及信息系统集成业务规模会有进一步提升。公司将视新能源业务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及其增长情况拟适时进一步对该项目进行投入。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研究,本着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 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天永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茗嘉投资”)拟在未来12个月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中短期拆借。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茗嘉投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茗嘉投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9日,茗嘉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4,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向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借款: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本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2、单笔额度和利率: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控股股东不收取借款利息。
3、借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借款等方式。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
(五)截至2024年12月9日,茗嘉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4,000万元。本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
(一) 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茗嘉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向茗嘉投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名称: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318377XK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法定代表人:荣俊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茗嘉投资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借款不收取利息。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协议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9日,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4,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