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0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因俞平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总经理之日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聘任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丽尚国潮关于总经理辞任及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0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任及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俞平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平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平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俞平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辞去上述职务后,俞平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日前,俞平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俞平康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俞平康先生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总经理之日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聘任工作。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