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0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在公司办公楼张贴的方式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员工可通过电话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截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其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