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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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4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代理董事长的议案》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原董事长费敏华先生因推荐股东方对其工作另有安排,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副董事长俞锋先生担任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凝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推荐邓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邓海滨先生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认为邓海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等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并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邓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14点00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欣集团3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02)。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海滨简历

邓海滨,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应用经济学博士。现任职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三一集团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资本规划部研究员、副总经理;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华民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湖南省财信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神农种业和唐人神的董事。

截至目前,邓海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凝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及B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欣集团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

至2025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20日(周一)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三)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为:600851@haixin.com。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提请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登记材料上注明手机号码,以便会务人员及时联系;

4. 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四)如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持股票账户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11楼 邮政编码:201619

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57698031

邮箱:600851@haixin.com

2.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