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后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推荐的6名董事和董事会推荐的3名独立董事构成,其中:
国美控股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为: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史录文、夏琴、毕克(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萍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晔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夏琴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毕克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通报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2名,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为曹永刚。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1名监事将与经工会委员会选举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工会委员会决议及推荐函;
3、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录文、夏琴、毕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录文、毕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毕克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琴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永刚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磊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董磊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前,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一月七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控制2,552,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股。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取得赫尔辛基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取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6,920,262股。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担任主任律师)、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曾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史录文先生,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政策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及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委,北京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副主委,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委会药事管理分会副主委,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健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委会委员,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药学》(英文版)等杂志副主编。
1987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获得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医学教育管理硕士学位(MPHE);1987年7月至2000年3月,在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任教;2000年4月至今,在北京大学药学院任教;2002年12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任职主任。
史录文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录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毕克先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任北京市龙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毕克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二十余年,在报表审计、审慎调查、财务管理、税收咨询、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其长期担任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经济专家,主持完成了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检查、编制了清产核资损失原因分析手册、北京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的课题研究等工作。在其带领下,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行业协会评为北京市百强所,3A级税务师事务所。
毕克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毕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琴女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医学博士。中共党员。2007年至2011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药物制剂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1年至2016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药理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和博士学位;2016年至2018年,就职于美国埃默里大学,任职博士后;2018年至2020年,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博士后;202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副研究员。
夏琴女士在自噬及癌症研究领域积累了多年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在胶质母细胞瘤相关课题上具有深入的研究背景。能够从多维度分析和解决相关科学问题,尤其在癌症分子Smurf1的研究中,表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
夏琴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监事简历:
曹永刚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股份181,970股,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司洪伟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专科学历。历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营运管理中心主管兼总监助理;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司洪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司洪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伟女士,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刘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5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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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1、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003、004)。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1、2为累积投票议案,需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议案1、2、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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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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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