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6日通过邮件及微信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筛选,综合考虑公司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2024年7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17日起6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2025年1月7-8日,鲁忠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7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累计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27.05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李永新持有公司股份944,407,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鲁忠芳持有公司股份84,679,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9,086,63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8%。

2.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拟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金额: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拟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

3.拟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17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5年1月7-8日,鲁忠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7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27.05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主体增持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公司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截至2023年度末,中勤万信全体从业人员1300人 ,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 38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7)2023年度中勤万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46,490.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38,551.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1,416.62万元;2022年度中勤万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45,348.2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37,388.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9,582.40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经审计)为 3,22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3,091.9万元。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经审计)为1,380.20万元,2022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1,207.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113.39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

中勤万信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2021.1-2023.12)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1-2023.12)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连勇, 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玉,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20万元),费用较上期持平。该报价系审计机构依据对此次年审工作量的判断、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最终审计业务报酬将根据公司具体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并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水平经协商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为本公司连续6年提供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的选聘流程,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含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周五)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周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1月20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一11:30,14:00一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联系邮箱:ir@offcn.com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龚亚芳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7

2、投票简称:“中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