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济南能源”,扩位简称为“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REIT”,基金代码为“508087”)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于2024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903号文注册。
本基金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本基金原定募集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由于公众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25年1月6日,本基金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已超过公众发售总量,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与财务顾问、基金托管人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认购及缴款截止日提前至2025年1月6日,自2025年1月7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缴款截止日为2025年1月7日,网下投资者基金份额认购及缴款期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亿份,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确认,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5000亿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000%。
经核查确认,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为1.5000亿份,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相同。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3,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
本次发售中全部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提交了认购申请,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全额缴纳,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493,350万份,超过《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网下发售初始发售总量。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5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
截至2025年1月6日,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220,162.3532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发售初始发售总量。
二、 配售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0.70943549%。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四舍五入产生的人民币分以后的尾差计入基金共同财产。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0.12293446%。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认购价格/全部有效公众认购金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认购费用=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按照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确定对应认购费率。
当(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适用固定费用时,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公众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出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2、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12月26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zg.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zg.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了解详情。
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6、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