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创新药产品盐酸羟哌吡酮片
创新研发技术成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创新药产品盐酸羟哌吡酮片
创新研发技术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军科院”)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通过中国技术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与军科院共同合作开发的抗抑郁新药研发项目一一盐酸羟哌吡酮片(以下简称“HHT101项目”)的专利权、技术成果等所属权益,其中化合物专利权归军科院所有,临床试验批件为公司与军科院共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创新药盐酸羟哌吡酮临床批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2号))。本次挂牌转让价格由公司与军科院在评估双方享有权益情况、前期研发投入及后续研发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
●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HHT101项目的所属权益,需履行中国技术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程序,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及能否转让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公司将选择非关联人作为本次挂牌转让交易对手方,因此本次挂牌转让不存在关联交易事宜。
● 本次交易在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研发资源,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加快实现研发价值落地,以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军科院委托融通科研院通过中国技术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与军科院共同合作开发的HHT101项目的专利权、技术成果等所属权益。本次挂牌转让价格由公司与军科院在评估双方享有权益情况、前期研发投入及后续研发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推进HHT101项目的后续开发,且不再享有HHT101项目后续开发的任何权益。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HHT101项目的所属权益,需履行中国技术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程序,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及能否转让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选择非关联人作为本次挂牌转让交易对手方,因此本次挂牌转让不存在关联交易事宜。
本次交易在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委托融通科研院通过中国技术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交易对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HHT101项目是由公司与军科院共同合作开发的1.1类抗抑郁新药产品,是具有原创化学结构(非结构改造)的小分子化合物,目前已完成Ⅱb期临床试验。
根据双方约定,HHT101项目由公司与军科院共同合作开发,其中化合物专利权归军科院所有,1.1类新药临床试验批件由公司与军科院共同持有,由公司组织开展临床试验,现已完成Ⅰ期、Ⅱa期和Ⅱb期临床试验。
截至目前,公司在HHT101项目上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6,490万元。
该项目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HHT101项目挂牌转让价格由公司与军科院在评估双方享有权益情况、前期研发投入及后续研发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款拟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经公司与军科院协商一致,该项目拟定的转让交易底价包括首付款和里程碑付款为11,000万元加上市后销售额1.5%(连续支付10年),其中首付款部分6,000万元由公司享有,主要对应公司享有的临床试验批件及已经完成的临床试验的权利权益。后续里程碑付款以及产品销售分成的款项由军科院享有,对应其享有的临床试验批件相关权益及专利权。最终成交价格及价款支付安排以成交后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HHT101项目的公开挂牌转让,有利于整合公司研发资源,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加快实现研发价值落地,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挂牌转让HHT101项目的所属权益,需履行中国技术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程序,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及能否转让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