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孟宪营、陈国军、高晓峰和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实现提质增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时对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且成员由3名调整为5名,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宋仁涛、独立董事谢宏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24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因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上午11: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现峰先生、李为民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实现提质增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更名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月8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工作细则中成员人数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选董事宋仁涛、独立董事谢宏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原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
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实现提质增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鉴于供应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5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鉴于本次签订的协议未对交易金额进行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E4BY0B9K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槐安东路303号新业广场B座16层1606号
法定代表人:殷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等
成立时间:2024-11-08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供应链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供应链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供应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
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甲方及所属各单位以购买、租赁等方式有偿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活动。
2.合作方式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通过数智供应链平台逐级收集、编制、提报物资采购计划,乙方对甲方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3.价格约定
本协议采购价格是指乙方通过集中采购,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的价格。乙方按照采购价格平价销售给甲方,不得加价或变相加价,并保证价格可溯源。
4.结算账期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销售单载明的付款期限,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执行付款。结算政策及付款方式等均应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得形成资金占用或变相资金占用。
5.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
6.协议的违约和争议解决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未按销售单约定的付款期限执行付款的,逾期未付部分按实际发生天数计息:30天内按年化利率6%计息,30-60天内按年化利率9%计息。
乙方未在销售单载明的交货期限内完成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笔销售单,并向乙方主张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采购管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进而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风险,最终实现企业的提质增效。
(二)鉴于供应链公司以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的价格平价销售给公司,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充分利用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长期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0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月23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成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