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五号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文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4年1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991,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20.76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4,042,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18.965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1人,所持(代表)股份8,948,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1.804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9,178,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2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1人,代表股份8,948,7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4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76,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99%;反对1,66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5%;弃权1,24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6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43%;反对1,66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79%;弃权1,24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7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曹静、郑上俊律师认为,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