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5]22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月14日,即在2025年1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5年1月7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25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如下:

1、本基金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及二级市场交易,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资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18,场内简称:标普油气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6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60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及其前一个交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1月10日、1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