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换届后第一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李雪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了李雪莲女士、张楠女士为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选举李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1月10日,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康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玉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为民先生、王玉伟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各位董事的专业技能、履历背景等实际情况,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康为民先生、王玉伟先生、康立新女士、曲波女士、孙伟民先生、王会林先生、姜广顺先生,其中康为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王会林先生、康立新女士、姜广顺先生,其中王会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姜广顺先生、康为民先生、孙伟民先生,其中姜广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伟民先生、康立新女士、王会林先生,其中孙伟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会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 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雪莲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为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玉伟先生、曲波女士、吴兴广先生、仇帅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国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学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陈国兴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无异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述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康为民先生、王玉伟先生、曲波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吴兴广先生、仇帅辉先生、陈国兴先生、赵学平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楠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楠女士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高修柱先生、曹如鹏先生、齐荣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波女士、陈国兴先生、李卫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58627230
电子邮箱:zqb@xggdkj.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吴兴广先生个人简历
吴兴广,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电气智能工程师(中级),2001年至2004年,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分厂技术员;2004年至2007年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电气技术员、电气分项目负责人;2007年11月入职公司,历任电气室主任、电气副总师、市场部部长、市场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军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制导部部长、武汉办事处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吴兴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仇帅辉先生个人简历
仇帅辉,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农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10年6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机械室主任助理、机械室主任、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兼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民品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仇帅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赵学平先生个人简历
赵学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会计、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31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赵学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陈国兴先生个人简历
陈国兴,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燕山大学毕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企业改制上市实务研讨班专业培训结业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高级班(首期)结业证书,上市公司从业人员水平测试证券事务代表结业中级证书。2011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钢总厂自动化技术员,集团人事处科员、办公室科员,中国永联村党委办公室科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秘书、上市部专员、证券部部长助理、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国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李娜女士个人简历
李娜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6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董事长秘书,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张楠女士个人简历
张楠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7月至2021年7月曾任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哈尔滨市科佳通用机电股份公司证券专员,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1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37,477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162,523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古洋洋律师、任星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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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议案 1、2、3 、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古洋洋律师、任星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