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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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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5-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5年1月15日起(含该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相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2、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2025年1月15日起(含该日),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22706;C类022707,A类和C类不能互转)开通与银河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数,基金代码:A类021567;C类02156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通信设备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通信设备主题指数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988;C类0219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家盈债券,基金代码:006761)、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沃丰债券,基金代码:A类006070;C类0222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代码:A类021388;C类0213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ESG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ESG主题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476;C类021477,A类和C类不能互转)、 银河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301;C类021302,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新材料股票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276;C类02027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高端装备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057;C类020058, 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19797;C类01979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星汇 30 天持有债券,基金代码:A类018527;C类01852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代码:018452)、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和美生活混合C,基金代码:015665)、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智联混合C,基金代码:017761)、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文体娱乐混合C,基金代码:015667)、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基金代码:A类015350;C类01535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856;C类01685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340;C类01634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3665;C类01366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基金代码:011629)、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创新混合C,基金代码:014143)、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医药混合A,基金代码:011335);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07275;C类00727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天盈中短债,基金代码:A类007635;C类00763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005;B类150015,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研究精选混合A,基金代码:150968)、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收益混合,基金代码:151002)、银河臻优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臻优稳健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8563,C类008564,A类和C类不能互转)及银河产业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产业动力混合A;基金代码010898)的转换业务。

2、转换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如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当转出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上述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10)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起始金额为10元,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21-2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21-22层

法定代表人:胡泊

公司网站:www.cgf.cn(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988 号 2602 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王晓萍

7.2代销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788

网址:www.txfund.com

(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fund.sina.com.cn

(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funds.com

(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50688

网址:funds.hexun.com

(11)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2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acaijijin.com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www.webank.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010-83275199

网址:www.new-rand.cn

(2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9)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3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3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3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3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4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4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4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

(4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5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021-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5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5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5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5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 www.cmschina.com

(5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5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6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6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6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6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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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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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