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6,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业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对冲进出口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6,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相应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产生不利影响。
2、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衍生品的风险对冲功能,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公司库存产品、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用来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库存产品、在途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本次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9,0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相应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合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 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 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市场波动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交易团队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内控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交易保证金制度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 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 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 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 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的风险对冲功能,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443,000.00万元人民币及1,250.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拟向银行申请增加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传化物流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82,754.8587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智慧物流领域内、计算机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库租赁及仓储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销售:仓储软件、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除金融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 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旨在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其持续稳定发展,并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月9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83,116.57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4,72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75%,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传化科创基金”)、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俞汉杰、汤铮、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壹号”)、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贰号”)合计持有的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40.330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传化合成91.1747%股权。
传化科创基金、航民集团、俞汉杰、汤铮持有的传化合成股权来源为公司于2023年6月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嘉合壹号、嘉合贰号持有的传化合成股权来源为公司于2023年11月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根据前次股权转让约定及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按照前次股权转让价格加每年单利5%的收益率为交易价格计算,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62,237.67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为传化合成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传化科创基金、航民集团、俞汉杰、汤铮、嘉合壹号、嘉合贰号,其中传化科创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制的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345CE8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701-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00%,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00%,杭州萧山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00%,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3.50%,上海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50%
传化科创基金成立于2022年,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等业务。截止2023年底,传化科创基金总资产79,366.82万元、净资产79,366.82万元;传化科创基金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33.1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制的合伙企业
经查询,传化科创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航民集团
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04276355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重庆
注册资本:6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8日
住所: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经营范围: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82.00%,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18.00%
航民集团创建于1979年,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航民集团坚持发展实体经济,做强传统主导行业,提升优化产业结构,目前已形成了以纺织、印染、热电、黄金饰品等行业为主体的多门类工业体系。截止2023年底,航民集团总资产1,204,441.48万元、净资产777,255.29万元;航民集团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3,564.05万元、净利润78,333.53万元。
经查询,航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俞汉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一苑**幢**单元***室
经查询,俞汉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汤铮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号***室
经查询,汤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嘉合壹号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1JRNG6H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月钢
出资额:579.4166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传化智慧中心钱湾智谷2幢218-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
嘉合壹号成立于2023年,为传化集团层面的部分人员持有传化合成股份的持股平台。截止2023年底,嘉合壹号总资产2,045.13万元、净资产2,044.01万元;传化嘉合壹号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99万元。
经查询,嘉合壹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嘉合贰号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02FB53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月錶
出资额:305.9998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传化智慧中心钱湾智谷2幢218-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
嘉合贰号成立于2023年,为传化智联层面的部分人员持有传化合成股份的持股平台。截止2023年底,嘉合贰号总资产864.68万元、净资产863.78万元;嘉合贰号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2万元。
经查询,嘉合贰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传化合成40.3301%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79304109X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一:
出让方: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43053.69万元(肆亿叁仟零伍拾叁万陆仟玖佰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交易协议二:
出让方: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7735.34万元(柒仟柒佰叁拾伍万叁仟肆佰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交易协议三:
出让方:俞汉杰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4604万元(肆仟陆佰零肆万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交易协议四:
出让方:汤铮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3766.68万元(叁仟柒佰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交易协议五:
出让方: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2163.78万元(贰仟壹佰陆拾叁万柒仟捌佰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交易协议六:
出让方: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回购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回购股权: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所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转让给回购方。
2、回购价格:回购方同意以914.18万元(玖佰壹拾肆万壹仟捌佰元)回购出让方的回购股权。
3、支付方式:回购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项支付至回购方指定账户。
4、股权交割:
1)出让方应在收到回购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回购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股权过户至回购方名下且标的公司换领新《营业执照》之日(如涉及)为本次股权回购的交割日。
2)出让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权的相关交割手续,出让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
3)回购股权过户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回购方承担。
4)自交割日起,回购方将享有交割完成后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前次股权转让约定及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作价按照前次股权转让价格加每年单利5%的收益率为交易价格计算,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62,237.67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安排,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与关联财务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传化集团累计已发生(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1.64万元。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均未超过授权额度。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安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安排,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0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