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熊海涛、宁红涛回避表决。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以上第一、三、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前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及子公司对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上述贷款期限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用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的限制。
除上述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最终合作的金融机构为准),申请总额不超过13.00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30亿元。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的业务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商业银行、确定子公司的可用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均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票据池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11.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的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效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公司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票据作为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跟踪管理,跟踪到期票据的托收解付情况,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公司对票据池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为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合作银行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监督。
2、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申请发起、支付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全面盘活票据资产;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2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利率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用款进度分批次投入募集资金,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2、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现金管理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现金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42%(未经审计),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投资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合理利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后续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利率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需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以实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需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凯芯”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机构投资者,其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
● 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四家机构投资者,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成都汇聚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汇聚一号”)拟以现金1,2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海南钰信涛金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钰信”)拟以现金9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广州钰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钰信”)拟以现金1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成都东凯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凯芯合伙”)拟以现金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东凯芯的注册资本将由7,3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凯芯的持股比例将由75.34%减少至55.00%,仍为其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
● 鉴于成都汇聚一号的合伙人为公司董事长唐安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罗春明、李文权、敬国仁、陈杰、周友、师强)、监事会主席梁倩倩;海南钰信和广州钰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一、本次增资扩股概述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产业更新迭代的进程加快,叠加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链东移,国内光刻胶材料的下游市场需求快速提升,市场前景广阔。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凯芯自成立以来,重点开展高端光刻胶所需单体、光酸材料的合成研发、试制及纯化设备的建设,目前相关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进入试生产阶段。鉴于成都东凯芯未来在人才引进、产品研发、试生产及市场拓展仍需一定的资金投入,为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同时建立起企业与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成都东凯芯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机构投资者,其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
成都东凯芯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四家机构投资者,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成都汇聚一号拟以现金1,2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海南钰信拟以现金9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广州钰信拟以现金1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东凯芯合伙拟以现金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东凯芯的注册资本将由7,3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凯芯的持股比例将由75.34%减少至55.00%,仍为其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就本次增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5年1月10日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CHEMAX CO.,LTD.
丙方:上海种亿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1:成都汇聚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2:海南钰信涛金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3:广州钰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4:成都东凯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二)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
2.1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增资前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适用的目标公司估值为7,300.00万元,各方根据评估结果按照1:1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700万元,其中丁方1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200万元,丁方2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9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丁方3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丁方4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
2.2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原7,3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2.3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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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各方同意,丁方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增资款。丁方就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具体出资时间,由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
2.5若丁方任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实缴增资款的,目标公司有权向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实缴增资款的丁方中的任一方(以下简称“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在目标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且宽限期届满,该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目标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有权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前述丧失的股权应当按照目标公司的要求,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具体由目标公司自行决定)。
2.6本次增资完成后,甲、乙、丙、丁各方依照法律、本协议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目标公司在本次增资之前的未分配利润以及本次增资之后新增加的收益,由本协议各方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在本次增资之前的损失以及本次增资之后新增加的亏损由本协议各方按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目标公司的后续增资事宜,所有股东需同比例增资,如不能同比例增资的股东,则持股比例将被稀释。
(三)变更登记手续
3.1目标公司依法完成相应的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四)声明、保证和承诺
本协议各方分别而非连带地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4.1其为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2其拥有签订并履行本协议的全部、充分的权利与授权,并依据中国法律具有签订本协议的行为能力。
4.3其保证其就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4.4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有关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也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5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的委托书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已获得签订本协议的充分授权。
4.6其已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并需为各方所了解和掌握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向相关方进行了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没有重大遗漏、误导和虚构。
4.7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真实、正确、有效、完整,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及生效后仍真实、正确、有效、完整。
4.8其保证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五)违约及其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构成违约。
5.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各方拟增资金额的5%。
5.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5.4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6.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6.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6.2.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6.2.2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6.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6.4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6.5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七)不可抗力
7.1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恶劣天气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以及政府政策、政府行政行为等。
7.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协议其他方提供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文件,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协议各方应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不抗力的或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前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8.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终止及争议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当向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3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各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是基于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凯芯的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保障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同时建立起企业与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业绩增长的新动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成都东凯芯的持股比例将由75.34%减少至55.00%,仍为其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成都东凯芯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现金管理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09期B款
● 现金管理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月9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②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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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银行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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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09期B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需求,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要求,且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39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且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42%(未经审计),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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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可能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且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编号:2025-00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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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在3亿元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以上第二、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前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材新材”)
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
东材科技集团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材”)
东材电子材料(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东材”)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成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成都国贸”)
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膜材”)
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
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佳”)
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累计金额
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材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孙公司眉山东材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孙公司东材成都国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孙公司东材膜材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华佳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孙公司山东东润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上述担保总额(31.50亿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1,668.68万元的87.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5,250.48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1,668.68万元的42.93%。公司无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反担保情况说明
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江苏东材、东材成都国贸、山东艾蒙特、山东东润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公司对前述九家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拟为东材新材、江苏东材、成都东材、眉山东材、东材成都国贸、东材膜材、山东艾蒙特、河南华佳、山东东润九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8亿元、3亿元、2亿元、4亿元、3亿元、2亿元、6亿元、0.5亿元、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上述担保总额(31.50亿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61,668.68万元的87.10%。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4、关于子公司之间内部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需求内部调剂使用:
①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②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2025年度,前述九家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31.5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5.00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6.50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前述九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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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包含内部往来资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梁倩倩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下转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