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
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
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续聘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梁谦海担任项目合伙人、杨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瑾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梁谦海、黄瑾工作安排调整,改派黄飞担任项目合伙人,李顺利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工作。
变更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黄飞、杨媛和李顺利。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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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黄飞,权益合伙人,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2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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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飞、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顺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黄飞、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顺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禾投资”)持有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常州协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诚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东禾投资与协诚投资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张南国、张建荣分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东禾投资和协诚投资中持有一定份额,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了《协和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东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77%,协诚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0%。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东禾投资和协诚投资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禾投资与协诚投资本次减持数量已达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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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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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