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5年1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10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25年1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11点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船舶租赁服务符合当前内外贸市场发展形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标的定价合理、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含中外运集运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开展外贸集运业务。本次拟租赁的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为仁建19、仁建27,租赁单价预估为39,600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限计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3.59亿-3.93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024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18.84人民币元计算)。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披露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批与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84亿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3.59亿-3.93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08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0.5%(约为0.51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拟向招商轮船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含中外运集运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租2艘集装箱船舶用于其运作外贸集运市场。本次拟租赁的两艘集装箱船舶分别为仁建19、仁建27,租赁单价预估为39,600美元/天(不含税),租赁期限计划为21至23个月,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在3.59亿-3.93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汇率依据2024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18.84人民币元计算)。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受国际地缘政治影响,叠加近期出口运输需求的释放,外贸集运市场运价继续保持相对高位运行,带动了相应的集装箱租船市场行情。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部分已长期在外贸领域运作的集装箱船舶,为了紧抓外贸集运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计划将2艘在外贸领域具有运营经验的船舶,通过对外期租的方式,继续部署于外贸集运市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当前内外贸市场发展形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拟向招商轮船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外运集运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招商轮船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外运集运属于招商轮船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向中外运集运出租集装箱船舶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本次船舶租赁议案之前连续12个月计算)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批与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84亿元,且本次船舶租赁交易总金额预计在3.59亿-3.93亿元,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约为5.08亿元),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0.5%(约为0.51亿元),因此本次船舶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且中外运集运为招商轮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从谨慎性角度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中外运集运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97395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1998年4月24日
5.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00号605室
6.法定代表人:赵春吉
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8.控股股东: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际班轮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船舶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船舶修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中外运集运系招商轮船全资子公司,公司已披露与招商轮船的重组预案,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除上述关系外,中外运集运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2.经核查,中外运集运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2艘船舶,交易类别为提供租赁服务。
具体情况如下:
■
2.上述交易标的所有权人为公司子公司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该等船舶属于公司自有船舶,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限制出租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出租的情况。
3.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业务经营稳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9,583.00万元、已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2,323.45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0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7,259.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9,583.00万元、已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2,672.72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0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6,910.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运提供集装箱船舶租赁服务的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市场化询价流程,在询价环节中,公司参考国际知名航运经纪公司Clarkson、Braemar等提供的近期市场成交价格公报,以及行业标准和CCFI指数等作为参考基准。此外,公司也充分考虑了船舶状况、租期时长、市场环境及市场上相似运力船舶的租赁价格等多重因素后进行定价,租金符合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船舶租赁服务,是经过对内外贸市场评估、效益测算后的市场化决策,符合当前内外贸市场发展形势,有利于提高公司自身国际海运市场的盈利水平,关联标的的定价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的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同时亦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2024年6月5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7、2024-051、2024-053、2024-055)。
2024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66号),同意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57),由于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决策,公司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决策并达成一致,并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