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段嵩枫先生、独立董事芦春斌先生、独立董事欧阳文晋先生、独立董事臧传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进行采购材料、销售产品和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方施美包装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的弟弟,关联方Unoquip GmbH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关联董事向彬先生回避了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行为,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产品、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计算。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产品、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较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投资品种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通过“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向彬回避表决。鉴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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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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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市施美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施美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包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Y7R8A
成立时间:2018年6月4日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加工区莲花港工业区8号A二层
法定代表人:向前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造纸和纸制品业
主要股东:向前持股70%,王国强持股3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施美包装总资产为838.34万元,净资产为764.9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909.00万元,净利润99.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施美包装由向前先生控制,向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施美包装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二)Unoquip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Unoquip GmbH(原为Uniqmedical GmbH)
公司编号:CHE-324.646.157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注册地:Schaffhausen(瑞士沙夫豪森州)
主要办公地点:Bachstrasse 24 Schaffhausen
法定代表人:Nowak, Alexander Wilfried
注册资本:200,000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医疗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Coplex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0%、Nowak, Alexander Wilfried持股5%、H?lscher, Christian Günter持股5%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Unoquip GmbH 总资产为842.27万瑞士法郎,净资产为-243.59万瑞士法郎,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00.54万瑞士法郎,净利润-308.07万瑞士法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Unoquip GmbH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Unoquip GmbH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Unoquip GmbH依照瑞士当地法规合法设立,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施美包装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材料采购。公司向关联方施美包装采购货物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订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执行。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如市场行情(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发生较大的变化,调价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有纸质批准文件确认。作为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应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2023年1月1日,公司与关联方施美包装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约定,在没有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提出终止的情况下,每年自动连续生效。公司每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执行。
公司与关联方Unoquip GmbH 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司向Unoquip GmbH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为:参考同类产品历史销售毛利率情况以及同类产品最新销售价格情况,同时结合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相关产品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Unoquip GmbH的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施美包装采购产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向Unoquip GmbH销售产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海外客户资源,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保障公司海外销售业务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滚动使用,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2,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668,194.86元(包含置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702,537.83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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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分项目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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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剩余尾款已全部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终止“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个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处理方式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通过“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按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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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终止“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银行账号:654875235602)销户手续已于近期办理完毕。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