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财务总监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按要求进行决策和披露。本次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9,77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5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向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为6,498.1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其中,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为1,538.1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煜邦电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佳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前次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中,并未使用额度,因此,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涉及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事宜。
公司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并未实际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本次审议拟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9,77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500.00万元。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 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王佳艺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不同交易类别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及非关联监事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自2024年1月1日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00.76万元。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08-21
注册资本:5,55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振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购销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用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石油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开发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02-16
注册资本:1,654,799.521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玮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32号
经营范围:输电;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供电(供电、供水业其他许可有效期至2032年11月25日);以下内容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输电、供电;投资及投资管理;电力购销及交易服务;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力设备的运行、维修;企业管理;电力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7-11-30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03-26
注册资本:5,032.1268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绍鑫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写字楼1517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旅游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汽车、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售火车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物业管理;疗养服务;疗养服务咨询;摄影扩印服务;加工电子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造能源管理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施工总承包;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工程监理服务;传感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和电子元器件类产品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产品设计;住宿;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中医科医疗服务;测绘服务;电力供应;工程勘察;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中医科医疗服务、测绘服务、电力供应、工程勘察、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冀北博望电力产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2024年度,煜邦电力向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为6,498.1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已超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此外,2024年度,煜邦电力向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的金额分别为36.5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和3.5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超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市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超额部分进行了追认。同时,上市公司对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上市公司上述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原因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进行上述资金管理过程中,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安全的短期现金管理;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
至2025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2月7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