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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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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
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
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公告

2025-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5-00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

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

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 停止推进煤制油200万吨项目将导致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公司将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减值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议案》。

基于对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200万吨项目”)。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煤制油公司是由本公司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于2006年3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23.53亿元。本公司持有煤制油公司90.5%的股权,伊泰集团持有煤制油公司9.5%的股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540号),200万吨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大路工业园,建成后年产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以及液化天然气共计215.35万吨。项目规划投资为293.4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8.10亿元。该项目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6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煤制油公司建设的200万吨项目于2013年12月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3]3054号);于2016年7月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6]95号);于2016年12月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2540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账面价值185,900.61万元。其中,煤制油公司相关资产账面价值73,009.29万元;原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转回公司拟用于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账面价值112,89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停止推进的原因

1.公司一直致力于洁净煤技术的研发与推进,旨在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从长远的战略角度着眼,加速转型升级步伐是公司发展的必经之路。煤化工作为公司的战略支柱产业,公司将坚定不移的深化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按照公司的战略部署,已分别在内蒙古地区及新疆地区规划了煤制油在建项目,即位于内蒙古的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以及位于新疆的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伊犁100万吨项目”)。

2024年国内动力煤价格重心整体继续下移,进入四季度,煤炭价格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北方港口下水煤Q5500均价下降约100元/吨。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煤炭价格的加速下跌将使公司利润出现较大下滑,叠加煤炭价格维持高位运行的不可持续性,不排除煤炭价格继续下跌的可能。公司拟建设的两个煤制油项目预计总投资近500亿元,大额投资将长期占用公司资金,且大型项目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对公司的融资能力构成严峻挑战,公司同时建设两个大型煤制油项目的经济风险较大。

2.公司子公司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伊犁地区,开采成本低且热值较高,可为伊犁100万吨项目提供优质且低成本的原料煤及燃料煤。此外,公司已在内蒙古地区建成年产120万吨的精细化工项目,在新疆地区建设煤化工项目可为公司进一步拓宽产品辐射区域,把握新的市场机遇。

3.伊犁矿业有限公司丰富的煤炭资源因该地区煤炭消纳能力相对有限而未能充分发挥经济潜力。伊犁100万吨项目可就地转化大部分煤炭资源,提升煤炭资源的附加值,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4.由于200万吨项目推进较为缓慢,配置的黄河水指标长期闲置,2024年7月26日,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下达了《关于认定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闲置水指标的通知》,已收回项目水指标。后续不排除环评报告已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和节能评估报告已批复的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指标陆续收回的可能性。

5.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预计总投资293.42亿元,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实际投资8.10亿元,伊犁100万吨项目实际投资68.11亿元(含费用化折旧摊销项目),伊犁100万吨项目建设进度相对较快。

基于以上分析,为优化资源配置,减轻财务负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停止推进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建设。

二、停止推进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停止推进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可能导致煤制油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对公司的实际影响最终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三、后续安排

煤化工作为公司的战略支柱产业,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一方面,已建成的生产项目,最大力度降本创效,以市场为导向做好产品结构优化工作,争取更大效益。另一方面,关于未来产业布局及新建项目,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做好调研、评估、经济性测算工作。

未来,公司拟将既有产业打造成为持续创造效益、具有相当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项目,稳妥探索多线增长、多极支撑的关联产业项目,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四、风险提示

(一)停止推进煤制油200万吨项目将导致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公司将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减值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如果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或出现较大波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5-00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未接受回购要约的H股股东(简称“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的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上市地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大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7日 15 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7日

至2025年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中的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2月17日下午15:00之前。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

3.登记方式:邮寄、邮件、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邮编:017000)。

4.会务联系人:王秀萍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7-8565733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电子邮箱:ir@yitaicoal.co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