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00万股(含)-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3%-2.8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据此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5,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00,0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143%,最高成交价为8.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8,289,737.1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9.95元/股。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总数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600,068.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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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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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600,068.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以及动保产品2,331.8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继续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采购水产饲料以及动保产品,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
2、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实现节能降费目标与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子公司中山泰山、江门粤海、广东粤佳、粤海包装、海南粤海、天门粤海、广西粤海、福建粤海等(以下统称“公司子公司”)与星范(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星范”)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同意星范使用公司子公司建筑物的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使用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运营期限满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在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公司子公司全部用电100%优先使用星范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星范给予公司子公司电价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的85%,星范无需再向公司子公司支付屋顶使用租金或其他费用。
2024年11月,星范原股东唐磊将星范股权的50%、40%分别转让给郑绍嘉、庄镇泽,郑绍嘉、庄镇泽为夫妇关系,郑绍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石轩先生、徐雪梅女士的女儿,星范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前后十二个月视同关联方的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向星范购电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11月至12月公司子公司中山泰山、粤海包装向星范购电业务交易金额合计10.79万元,2024年度相关交易金额合计72.51万元(未经审计)。预计2025年公司子公司与星范发生关联交易金额800.00万元。
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经营目标,为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子公司广东粤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种业”)计划向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种苗”)承租发展种苗业务相关场地,签订相关《苗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湛江种苗将其名下的5处生产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转租给粤海种业,其中:徐闻前山基地租期4年、徐闻白沙亲虾基地等4个基地租期为5年,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合同租赁期届满止,租赁期届满,同等条件下粤海种业享有优先承租权,5处基地合计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元整(¥3,530,000.00),租金一年一付,于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租金。湛江种苗为公司关联方,湛江种苗与粤海种业签订租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53.00万元/年,预计2025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53.00万元。
综上,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为3,653.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石轩、徐雪梅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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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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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3、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差异不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009.25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文杰
3、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乾北村福生围50007号
4、主营业务:水产品养殖、水产品零售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明仔先生任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6、最近一期主营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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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珠海粤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具备履约能力良好。
(二)星范(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郑绍嘉
3、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188号1栋2507房之一
4、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动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品牌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标准化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供冷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2024年11月,星范原股东唐磊将星范股权的50%、40%分别转让给郑绍嘉、庄镇泽,郑绍嘉、庄镇泽为夫妇关系,郑绍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石轩先生、徐雪梅女士的女儿,星范股权转让后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6、最近一期主营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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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星范(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821.38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文杰
3、住所:徐闻县前山镇前山林场盐井工区科家湖
4、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石轩先生在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徐雪梅女士、董事蔡许明先生在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任董事。
6、最近一期主营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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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湛江粤海水产种苗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厂房设备等租赁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涂亮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爱军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冯明珍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及胡超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石轩、徐雪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