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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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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退休辞职的公告

2025-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退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千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千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刘千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千女士辞去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千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千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5:00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佳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财务总监刘千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佳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佳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佳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简历

杨佳强,1969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1993年7月至1998年7月任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渭河电厂建设公司财务部员工;1998年7月至2001年5月任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财务处员工;2001年5月至2005年3月任陕西星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年3月至2012月9月任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任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科员;2014年7月至2021年8月在陕西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会计师、党总支委员、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和财务总监,并兼任陕西航空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其中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兼任陕西秦汉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2024年12月在陕西君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历任党总支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2022年6月至今兼任陕西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杨佳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陕西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