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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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897.85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91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295.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616.92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com.cn)上披露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5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包含待支付的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该部分款项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3: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控制了项目总支出。

2、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尚未满足支款条件或期限,公司考虑到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拟将含上述尚未支付的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款项的部分,公司也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光华芯”)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额度,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4月24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4月24日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4月24日止。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通过合理的规划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其主要受货币政策、银行利率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5年4月24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国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4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

至2025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5年2月12日下午14:3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12日(下午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12-66896988转8008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