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及郑金都先生、董事李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金额3.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鉴于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未兑付,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敦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与各相关方联系,督促中融信托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荣璋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合计金额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800万元;上述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80%)。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5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9,555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公司所涉逾期兑付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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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结合董事会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决策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1)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公司沉着应变、综合施策,经营稳中有进,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14.09亿元,同比增长11.12%;
(2)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持有的信托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0,375.83万元。2024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相关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对相关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加强与各相关方的联系,督促受托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信托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