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二号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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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1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12月实际发生担保685.21万元,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15.5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7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2)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二、公司2024年12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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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12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34.08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2.39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2)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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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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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67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67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3.92亿元的46.27%和46.2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香港”)计划自2024年1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6亿美元、不超过3.2亿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或“本次增持”)。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伊泰集团香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B股股份84,878,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累计增持金额为160,452,951.94美元(不含佣金及交易税费),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公司于近日接到伊泰集团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关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伊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伊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9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7%;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伊泰集团香港计划自2024年1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6亿美元、不超过3.2亿美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4-003)。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伊泰集团香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B股股份84,878,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累计增持金额为160,452,951.94美元(不含佣金及交易税费),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伊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持有公司B股股份合计1,996,878,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7%。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伊泰集团香港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伊泰集团及伊泰集团香港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香港”)计划自2025年1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0.8亿美元、不超过1.6亿美元(“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伊泰集团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关于本次增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伊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伊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996,878,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7%;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存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行为(公告编号:临2024-003、临2024-005、临2024-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B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伊泰集团香港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0.8亿美元、不超过1.6亿美元。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并为保障本次增持计划顺利实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1月22日起12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伊泰集团香港自有资金。
(七)伊泰集团及伊泰集团香港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