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1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善达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0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208,813,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7,86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948,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17,72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80,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948,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3.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监事胡勇以视频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杜继新先生、陈志强先生、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杜继新先生同意股份数:208,279,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志强先生同意股份数:208,196,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48%。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彭学国先生同意股份数:208,118,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杜继新先生同意股份数:17,194,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72%。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志强先生同意股份数:17,112,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29%。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彭学国先生同意股份数:17,033,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790%。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全部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怀印、徐江南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杜继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陈怀荣先生变更为杜继新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现任董事李善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宫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董事会决定拟将经营范围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内容,同时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修改章程相应条款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2月7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杜继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杜继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杜继新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杜继新先生提名,选举现任董事李善达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善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善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善达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善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善达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善达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庞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宫敬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1.杜继新先生简历
杜继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职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职于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安质物资部职员、副部长,审计法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长。
杜继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前述曾经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杜继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2.李善达先生简历
李善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毕业于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六分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项目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项目部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兼越南项目部财务负责人);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任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善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李善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3.宫敬辉先生简历
宫敬辉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任职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高级会计师、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任职于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现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莱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监事。
宫敬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前述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宫敬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园区入驻企业客户,维护公司厂区车辆运行管理秩序,提高租赁经营业务质量,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内容。
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和企业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变更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并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3.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2月5日(星期三)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云
电话:0311- 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25年1月27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限售股 / □流通股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