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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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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9,144,349.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32,000,000.00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4.10%,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32,000,000.00份,表决结果为:32,00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人民币1万元、律师费人民币1.8万元,共计人民币2.8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月21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的说明》(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1日公告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及附件四)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1月21日起正式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一)《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

基金份额暂停及恢复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含2025年1月23日)起暂停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起,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和A类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及直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月27日(含2025年1月27日)起恢复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4、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