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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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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946,642,075.48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7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4,717,20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元,共募集资金合计13,999,999,990.17元,扣除发行费用2,345,728.0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97,654,262.1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4年12月24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2579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12月24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4,6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45.91万元,抵减保荐及承销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70万元,抵减后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4.21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21万元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审议程序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06号),认为中国核电管理层编制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核电截至2024年12月24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1月10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卢铁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卢铁忠;委员:邹正宇、录大恩、虞国平、张国华、毛延翩。

2.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主席:录大恩;委员:秦玉秀、武汉璟。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秦玉秀;委员:录大恩。

4.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席:邹正宇;委员:武汉璟、虞国平、毛延翩。

各委员和主席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邹正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红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国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刘焕冰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陈富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治工作(含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管理等相关职责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通过了《关于设立国际市场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国际化”战略,加强海外核电技术服务市场开拓,不断提高产业开发管理水平,提升中国核电的海外技术服务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新设国际市场部,打造专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平台,确保保障资源配置到位。

十三、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六、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计划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1月15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治工作(含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管理等相关职责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通过了《关于设立国际市场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八、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有利于保障核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九、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选举栾韬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大会,经全体职工投票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名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全体董事投票选举,选举卢铁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卢铁忠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卢铁忠;委员:邹正宇、录大恩、虞国平、张国华、毛延翩。

2.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主席:录大恩;委员:秦玉秀、武汉璟。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秦玉秀;委员:录大恩。

4.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席:邹正宇;委员:武汉璟、虞国平、毛延翩。

各委员和主席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经全体监事投票选举,选举栾韬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栾韬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长卢铁忠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正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张红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总经理邹正宇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国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刘焕冰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陈富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邹正宇先生、张红军先生、张国华先生、刘焕冰先生和陈富彬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人员简历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人员简历

卢铁忠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成员公司运行处副处长兼电站值长、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兼设计管理二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雄安兴融核电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卢铁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246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录大恩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一级高级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企业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副厂长,厂长;企业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兼任航空工业集团科技委委员,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录大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秦玉秀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具备律师资格。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企业集团法律处副处长,资金部执行经理、副总经理,法务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兼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玉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武汉璟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设计院设计总工程师,工程咨询公司项目部主任,企业集团规划部处长、安全质量环保部副主任。兼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武汉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虞国平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企业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董事。

虞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毛延翩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总监兼安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主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电厂生产管理专业技术负责人、机械水工维修部副主任、主任,生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

毛延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栾韬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审计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企业主任科员、审计员(副处级),企业集团副处长、处长、部门副主任、部门总师等。兼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栾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邹正宇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成员公司值长、运行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兼运行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核电(英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邹正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23股,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红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党委委员。历任企业集团办公厅秘书处秘书,中国核电工程建设部业务经理、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营总经理等。兼任中核河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铀业有限公司董事,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董事。

张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国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历任企业规划发展处处长、政研体改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焕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历任企业集团财务审计部预算处副处长、投融资处副处长、预算考核处处长、预算处处长,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焕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陈富彬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成员单位物资采购处副处长、处长、设备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富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246股,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