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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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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500 申万”,扩位简称“A500ETF 申万菱信”。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申万菱信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月22日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