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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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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约44,929.39万元,同比增长约495.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2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约47,633.09万元,同比增长约8,402.1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约44,929.39万元,同比增长约495.33%。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200.00万元左右,预计增加约47,633.09万元,同比增长约8,402.16%。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1、利润总额:7,662.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0.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91万元。

2、每股收益:0.34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物联网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物联网市场需求整体呈现复苏态势,边缘计算、混合现实、大模型等技术与物联网加速融合的趋势愈发显著。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在通信模组业务和智能化解决方案领域均实现了良好的增长。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185.6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33.90%。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预计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800.00万元左右,主要为收到的补贴。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其他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本次业绩预告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股票代码:603236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鹏鹤

通讯地址:上海闵行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非交易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798

股份变动性质:无变化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移远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移远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钱鹏鹤

姓名:钱鹏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06197210******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澳大利亚

(二)钱鹏鹤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7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鹏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4049289X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798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因钱鹏鹤为宁波移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钱鹏鹤先生与宁波移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移远通信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钱鹏鹤先生与MINHONG MAO女士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已签署的《离婚协议》而进行股权分割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钱鹏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529,808股,持股比例为21.99%;宁波移远持有公司股份17,257,208股,持股比例为6.60%;钱鹏鹤先生与宁波移远合计持有公司74,787,01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8.58%。

根据钱鹏鹤先生与MINHONG MAO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钱鹏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2,559,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0%)分割至MINHONG MAO女士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钱鹏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970,241股,持股比例为17.19%;宁波移远持有公司股份17,257,208股,持股比例为6.60%;钱鹏鹤先生与宁波移远合计持有公司62,227,449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3.7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MINHONG MAO女士、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

二、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历史权益变动情况

移远通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2019年7月16日),钱鹏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5,050股,持股比例为23.78%;宁波移远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85%,合计持股比例为31.63%。

2021年3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变动,钱鹏鹤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2.76%,宁波移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7.51%,合计持股比例为30.27%。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钱鹏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300股,减持完成后钱鹏鹤先生持股比例变动为22.74%。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宁波移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69,423股(注),减持完成后宁波移远持股比例变动为6.52%(注)。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注:宁波移远减持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增加,上述宁波移远减持数量是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是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计算。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钱鹏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45,749股,减持完成后钱鹏鹤先生持股比例变动为21.74%。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注销了2023年及2024年已回购的股份合计2,917,252股,导致公司股本减少。钱鹏鹤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变为21.99%,宁波移远持股比例被动变为6.60%,合计持股比例变为28.58%。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移远通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力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钱鹏鹤先生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无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钱鹏鹤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内,钱鹏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45,749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离婚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移远通信,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鹏鹤

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鹏鹤

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实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MINHONG MAO女士、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续共同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尚未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鹏鹤先生的通知,获悉钱鹏鹤先生与MINHONG MAO女士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协议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了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跨越25%降至23.7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钱鹏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529,808股,持股比例为21.99%;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移远”)持有公司股份17,257,208股,持股比例为6.60%;钱鹏鹤先生与宁波移远合计持有公司74,787,01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8.58%。MINHONG MAO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股份皆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钱鹏鹤先生与MINHONG MAO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就有关股权分割约定如下:

(1)钱鹏鹤先生将其所持有的移远通信12,559,5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分割至MINHONG MAO女士名下;

(2)钱鹏鹤先生持有的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0.43%股权(对应出资额3万元),仍由钱鹏鹤先生单独持有。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MINHONG MAO女士、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鹏鹤)》。

3、本次权益变动后,MINHONG MAO女士、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将持续共同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即MINHONG MAO女士、钱鹏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移远将共同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比例限制,并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同时在钱鹏鹤先生担任董事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未来双方有减持计划,双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

4、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上网公告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鹏鹤)》。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