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莱克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7月2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倪祖根先生、王平平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 月 23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月22日,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7月2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号)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7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莱克转债”,债券代码“113659”。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1.7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1、“莱克转债” 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0,2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2年12月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7元/股调整为34.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2月1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8元/股调整为34.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6月2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19元/股调整为34.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4.20元/股调整为33.20元/股。调整后的“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5、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7,7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0元/股调整为33.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6、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5,4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实施完成。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自2024年10月25日起“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1元/股调整为33.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7、因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3.22元/股调整为31.72元/股。调整后的“莱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因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派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莱克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如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7月2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莱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莱克转债”转股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等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