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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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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决定将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此项调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4年12月30日成立。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1月27日起,将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分别由“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A”变更为“南方上证180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23230”不变;“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C”变更为“南方上证180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23231”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均保持不变(销售机构对费率实施优惠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变更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5年1月27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将于生效当日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附件:《南方上证18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依据《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下列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南方香港 LOF,交易代码:16012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5年1月2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629元,截至2025年1月2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61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指数基金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依据《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下列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