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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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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3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相关议案,其中罗樨女士、顾静良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福全先生、阳昌云先生、应放天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需相应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发展及规范治理需要,公司董事会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冯宇霞、孙云霞、应放天、罗樨;冯宇霞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阳昌云、杨福全、张帆;阳昌云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放天、阳昌云、孙云霞;应放天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杨福全、应放天、冯宇霞;杨福全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广场T6号楼1904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A+H股总股本为749,477,3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A股股份3,303,034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扣除上述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46,174,300股。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股份总数为630,482,1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A股股份3,303,034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扣除上述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为627,179,094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并担任会议主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大鹏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于爱水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3-4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获得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旭坤、刘海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