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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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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2025-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000.00万元到-2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00.00万元到-20,0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000.00万元到-22,000.00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00.00万元到-20,0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8,268.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30.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2.9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4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一是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有所减少。二是控股子公司药品销售收入下降,其业绩未达预期,预计确认商誉减值损失不超过2.21亿元。三是公司对经济绩效低于预期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一是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影响1亿元左右。二是公司部分对外投资项目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其成本不能代表该投资公允价值,需对其进行估值,预计在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主持,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和李俊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的用途,将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40,976,146股)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所述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择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事宜届时以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将存放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40,976,146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除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存在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18)。

(二)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和2024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资金区间以及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39)。

(三)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2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3元/股(含)。

(四)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79)。

(五)截至2024年9月27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616%,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110,02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83)。

(六)根据2024年9月27日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司2024年实际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可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数为81,952,291股,该部分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40,976,146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40,976,146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54,321,713股变更为3,313,345,567股。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0,976,146股股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将导致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短时间内注销;

2.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健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中恒集团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中恒集团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广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医健集团自愿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中恒集团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中恒集团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情形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本次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9,343,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广投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医健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253,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1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8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鉴于当前的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为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354,321,713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947,3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3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8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3.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结合2024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0,976,146股)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测算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量为截至2025年1月24日的总股本情况,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14.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11亿元,流动资产为64.23亿元(未经审计)。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4.38%、7.68%、7.78%。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上述主体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关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函。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函称,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田七家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七家化”),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田七家化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4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田七家化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40,000.00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田七家化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田七家化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田七家化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梧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田七家化在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发生的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提供最高额为5,54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4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2)。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田七家化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的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担保金额:公司为田七家化借款10,000,000.00元提供最高额为5,540,000.00元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田七家化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田七家化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9,411.24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5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内容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述贷款用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政策,该贷款尚需落实交通银行要求并认可的贷款条件后方可获得批准发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