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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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13日 12:30一13:3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梅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5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含在本次公告的授信额度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资标的名称: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

● 减资金额:2,4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四川宏和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6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本次减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宏和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00%。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减少2,4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四川宏和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减资。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住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胡家梁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减资方式及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对四川宏和进行减资2400万元人民币整,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本次减资实施前,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四川宏和100%的股权;本次减资实施后,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将减少24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四川宏和100%的股权。

(三)四川宏和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四川宏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三、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宏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减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减资的风险分析

四川宏和本次减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四川宏和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金额及实施进度等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娟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减少24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四川宏和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公司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含在本次议案审议的授信额度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减少24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四川宏和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公司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含在本次议案审议的授信额度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