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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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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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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65,509.53万元,净资产为2,083,077.60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579,356.66万元,净利润为49,182.49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赖中义;

(3)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9月11日;

(5)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01号;

(6)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建设与运营;风力发电机叶片及主机的研发、制造、销售、运行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东气风电(山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672.57万元,净资产为23,891.83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9,085.64万元,净利润为0.07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东气风电(山东)董事,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鞠明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万元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27日

(5)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神舟路37号禄口创智产业园内C-73号(江宁开发区)

(6)经营范围:玻璃钢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玄武岩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树脂、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玻璃纤维、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玻璃纤维毡、碳纤维毡、玄武岩纤维毡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南京聚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11.80万元,净资产为6,079.75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472.83万元,净利润为1,399.33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聚发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南京聚发董事,南京聚发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71.51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5)住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16号4号楼606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网络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立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642.63万元,净资产为5,837.90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731.94万元,净利润为-159.80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成都立扬为公司持股16%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立扬董事,成都立扬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43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5)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57.66万元,净资产为2,556.03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864.92万元,净利润为-416.43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成都铭瓷为公司持股27.6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铭瓷董事,成都铭瓷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云飞;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1年4月1日;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4幢105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汉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97.48万元,净资产为828.02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360.47万元,净利润为-191.59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汉未科技为公司持股27%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汉未科技董事,汉未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市场价格,在无市场价格的时候根据成本加成作市场化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

本次申请的敞口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 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含子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八名,独立董事五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杨军、邱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国兴、李静、江朝抒、张姗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其胜、程树新、陈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一表决,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说明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宏、肖国兴、李静、江朝抒、张姗姗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黄让南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让南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的其他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占成、刘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另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上述两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届监事会的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036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兴达”)、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实业”)、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科技”)、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国际供应链”)、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上海理日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日化工”)在银行、融资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369%。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融资公司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截至目前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2024年度预计的剩余担保额度,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使用。

(三)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上述被担保方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健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本次被担保对象亦未提供反担保,虽然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3,839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9110%;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2,000.5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7789%。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7,839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2839%。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祥、姚其胜、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杨军、邱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宏、肖国兴、李静、江朝抒、张姗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八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十三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比同行业薪酬水平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提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如下薪酬或津贴方案:

注: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

董事的薪酬、津贴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独立董事因现场办公或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祥个人简历

王建祥,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国际经贸专业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政协福建省邵武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历任唐山三友集团财务中心副主任、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教授;唐山曹妃甸新城管委会总经济师。现任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建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0,016股。王建祥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王建祥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祥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姚其胜个人简历

姚其胜,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精细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先锋人物,奉贤区“滨海贤人”。兼任政协上海市奉贤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市粘接协会第九届副理事长,上海市粘接协会第十届专家委员。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自1998年至今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研究所所长、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

姚其胜持有公司股份909,6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3,978股。姚其胜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其胜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丙江个人简历

刘丙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199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乐亭县粮食局下属单位副主任、会计主管;唐山雁同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唐山国际旅游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乐亭县渤港物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刘丙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908股。刘丙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刘丙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丙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兆庆个人简历

宋兆庆,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部长助理、集团审计部部长、集团财务部长;唐山曹妃甸生态城投资公司财务经理;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宋兆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908股。宋兆庆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宋兆庆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兆庆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树新个人简历

程树新,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民族大学金融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历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总监助理;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北京开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程树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908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树新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宇个人简历

陈宇,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项目管理师。历任唐山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总会计师。

陈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338股。陈宇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陈宇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宇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军个人简历

杨军,男,195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德国明斯特(Muenster)大学化学系博士,曾先后在奥地利格拉茨工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日本三重大学任客座研究员,上海科技大学助教和讲师。1999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随后在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担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3年4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Nano-Micro letters》和《Molecules》学术期刊编委。主持过国家863计划和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项),并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合作研究。拥有授权中国发明专利50余项,在锂电池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奖项。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杨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军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邱军个人简历

邱军,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金属材料研究所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工学博士,2006年起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上海塑料工程技术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上海市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和纳米功能复合材料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多部专业著作。曾荣获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邱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军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个人简历

范宏,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名誉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宏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肖国兴个人简历

肖国兴,男,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通悟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国兴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国兴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静个人简历

李静,女,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学系,曾任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京区事业单位党委副书记,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执行理事长;现任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静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江朝抒个人简历

江朝抒,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4月电子科技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毕业,1999年4月-2000年1月在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起任教于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毕业,2007年3月-2009年4月在民航总局第二研究所(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5月-2010年6月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从事研究工作,2010年6月起任教于电子科技大学至今。现为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承担和参与了多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国防预研项目和总装预研基金项目。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授权发明专利8项。主要研究方向为信号与信息处理、雷达系统与信号处理等。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朝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朝抒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姗姗个人简历

张姗姗,女,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访问学者,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项目,曾主持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项其他国家级项目。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系主任。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姗姗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姗姗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占成、刘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不享有监事津贴。在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其确定的岗位薪酬标准确定,其薪酬按照工资制度发放,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监事因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占成个人简历:

刘占成,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副行长。现任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占成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占成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刘占成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占成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君个人简历:

刘君,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创真(上海)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12月1日起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刘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3,408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君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