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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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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1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公司申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0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申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1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6.37(此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中远海运集团已承诺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远海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内,累计增持(包括二级市场增持、通过本次发行增持等其他所有方式的增持行为)中远海能股份的数量低于中远海能已发行股份的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远海运集团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0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0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除中远海运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整),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远海运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431,232,918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中远海运集团承诺认购本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5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中远海运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船价金额为47,7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3,341.86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2025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美元=7.1889元人民币);

注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签订该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项目中的3艘油轮将在中远海运集团下属船厂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造,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1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持有公司32.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6.37(此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中远海运集团已承诺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远海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内,累计增持(包括二级市场增持、通过本次发行增持等其他所有方式的增持行为)中远海能股份的数量低于中远海能已发行股份的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远海运集团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远海运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作出相关承诺。

详情请见公司同步刊登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