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769.57万元(未经审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评估,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因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账户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五、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拟自2024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高金富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5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1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4,234.0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持股情况

3、高金富恒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化工新材料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到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高金富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5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1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4,234.0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高金富恒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064 债券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

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通知,获悉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集团”)、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东材转债”合计1,446,090张,占“东材转债”发行总量的10.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1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债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材转债”,债券代码“113064”。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金集团、高金富恒通过优先配售持有“东材转债”合计3,474,010张,占发行总量的24.81%。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金集团、高金富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东材转债”共计1,427,920张,占“东材转债”发行总量的1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通知,获悉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金集团、高金富恒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东材转债”合计1,446,090张,占“东材转债”发行总量的10.33%,具体情况如下:

四、备查文件

熊海涛女士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计划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3,300股,增持金额为5,076,243.9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总经理李刚先生、副总经理罗春明先生、副总经理李文权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敬国仁先生、副总经理周友先生、副总经理师强先生、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共计9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增持前)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917,716,151股。

(三)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化工新材料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种类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

(三)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四)增持金额

前述增持主体计划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实施期限

自2024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

(五)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3,300股,增持金额为5,076,243.9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2024年度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导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前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