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平静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55.77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04.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672.62万元。
截至2021年2月4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5,672.6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2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6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45,679.23万元。
注:上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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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和“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5.77万元(暂估金额,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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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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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利息收入净额所致;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5.77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因此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和“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程玉姣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玉姣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玉姣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玉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谨此对程玉姣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子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子晗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
陈子晗,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曾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等工作,202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子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