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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07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审计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5)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0人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3人

(8)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40,949.97万元

(9)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998.46万元

(10)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07.60万元

(11)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12)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13)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14)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15)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73.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度年末数:2,653.42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2014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2021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201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专职审计工作20年,2022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3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合计5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4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4.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开展了部分预审工作,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因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其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08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王述前、杨元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以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通过。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1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通过。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09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1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一公司1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一公司证券部

4、联系人:李慧翔

联系电话:010-69415566

传真:010-69416588

邮箱:service@jiayu.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101301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17

2.投票简称:嘉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嘉寓控股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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