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4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董事王景余持有华亚转债、董事王景余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长王彩男,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王景余持有华亚转债、董事王景余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长王彩男,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3,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号”文同意,公司3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7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华亚转债”自2023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9.39元/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2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6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39元/股调整为68.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8.99元/股向下修正为55.6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5.69元/股调整为55.44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55.69-0.25=55.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126万股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5.44元/股调整为54.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2024年9月,公司向蒯海波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徐军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徐飞发行1,629,426股股份、向刘世严发行1,629,42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即合计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6,517,704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43.60元/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4.89元/股调整为54.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7日起生效。
2024年10月,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共7,247,43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7,247,4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21元/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4.05元/股调整为52.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44.98元/股)的情形,触及“华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52.92元/股),则“华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上午9:15至2025年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华亚转债”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2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43;投票简称:“华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说明:持有“华亚转债”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1回避表决。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2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