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1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汇盈信”)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乌鲁木齐汇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3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乌鲁木齐汇盈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因孙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乌鲁木齐汇盈信与鸿之翼商业保理(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之翼保理公司”)签订了有追索权的《国内商业保理合同》,公司与鸿之翼保理公司签订了《担保函》,为乌鲁木齐汇盈信上述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53,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其中,同意公司2025年向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新增306,000万元担保额度,铁路公司与乌鲁木齐汇盈信同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孙公司,乌鲁木齐汇盈信本次新增的530万元担保从铁路公司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被担保人乌鲁木齐汇盈信系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年度乌鲁木齐汇盈信新增担保金额53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总额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瑞丽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637室办公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保理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再保理业务;票据质押融资交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乌鲁木齐汇盈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深圳汇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汇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乌鲁木齐汇盈信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汇盈信总资产18,922.55万元,总负债581.33万元,净资产18,341.2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30万元,净利润1,323.1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乌鲁木齐汇盈信总资产19,371.17万元,总负债704.94万元,净资产18,666.23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6.70万元,净利润311.96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情况概述
1、签署人
保证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受让人:鸿之翼商业保理(新疆)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53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担保函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乌鲁木齐汇盈信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等。
5、保证期间:
(1)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乌鲁木齐汇盈信履行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议延长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的,则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乌鲁木齐汇盈信提供担保的款项将用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在公司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范围内,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2,888.04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6.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1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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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7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例为1.20%,购买的最高价格为9.48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79,987,418.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