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大额存单
●赎回金额:1.5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8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9亿元,通过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2024年11月7日上述部分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2.4亿元,并继续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2.5亿元;2024年12月7日,前次办理的2.5亿元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2月7日,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办理的1.5亿元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实际获得收益人民币135.0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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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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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产品已全部赎回,并已将本金及收到的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4.00亿元。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2025年1月,因建安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2,560.30万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占用中信重工在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1月31日,中信重工为建安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2.89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诉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向其偿还借款本金124,022,007.12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24,022,007.12元为基数,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浮动利率按照涉案借款合同中的约定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自2023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律师费200,000.00元,诉讼费671,508.69元。逾期担保事项涉诉,目前案件为二审期间,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5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年1月,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2,560.30万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截至2025年1月31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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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本次开立的保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表内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202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中的额度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9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126657727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李奇峰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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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建安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2025年1月,因建安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2,560.30万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占用中信重工在交通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保函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保函系建安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建安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建安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建安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建安公司开具分离式履约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建安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建安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
上述担保均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建安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控制担保管理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3,489.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5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4%,实际担保余额为6,026.2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2,489.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