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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02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朱长岭先生、许柏鸣先生、蔡在法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由公司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倪张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03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0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

暨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增持情况:2024年2月8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 原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

● 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8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累计增持金额为52,238,854.0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65.30%。

●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因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继续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则,倪张根先生拟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后续增持计划存在因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 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股份变动时点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部分小数点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张根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逐步实施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8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累计增持金额为52,238,854.0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65.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增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34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83%。截至目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831,1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97%。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增持计划实施遇到困难,但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因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和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增持有效时间缩短,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继续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则,倪张根先生拟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倪张根先生对本次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倪张根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坚定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将继续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张根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倪张根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05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4日

至2025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倪张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9:30-11:3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邮编: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