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燕波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53元/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3.6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3%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2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4、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53元/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7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7日,并同意以25.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2月7日

2、授予数量:53.6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3%

3、授予人数:22人

4、授予价格:25.5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归属时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除核心骨干丁锐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核心骨干丁锐先生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含本次)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该事项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其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7日,并同意以25.53元/股的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2月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1.36元/股(公司首次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2月7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96%、16.30%、16.59%(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2年、3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的长期提升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四)《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遵循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规定,针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1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及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4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7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7日,并同意以25.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燕波先生主持股东大会。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敬宝先生、财务总监刘利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朝先生、胡艺俊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