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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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许明哲、高云辉、杜婕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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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徐黎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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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许明哲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延期的告知函》,并于2025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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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7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延期原因及延长期限
因连续受到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股价波动、节假日等因素影响,能够合规增持公司股份的时间有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5年5月6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延长期限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明哲、高云辉和杜婕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监事徐黎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许明哲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延期的告知函》;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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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5:2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8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2月19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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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2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5年2月24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传真: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5.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特此通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01,投票简称为“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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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写“√”。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5年2月1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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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可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回执接收日期和接收地址详见本公告中“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