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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0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0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力合转债”自2024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日起调整为36.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0.67元/股)的情形,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

至2025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力合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2月24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联系人:夏镔、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