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获得控股股东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5-01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获得控股股东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维集字[2025] 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体方案,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皖维高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皖维高新总股本的30%。
二、你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按照集团公司出具的批复意见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仍需按照有关规定,在获得皖维高新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皖维高新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等手续,并将发行情况书面报告集团公司。”
目前,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袁大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史方圆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吴霖先生、许宏平先生、唐成宏先生、许献智先生,副总工程师余继仙先生、总经理助理唐运昌先生等7名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一一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参会股东对议案2的10项议题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同意票数占比分别为97.6804%、95.4309%、97.7130%、97.6922%、97.7236%、97.6880%、97.7253%、97.7044%、97.8148%及97.6961%。
2、本次会议共审议十三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余十二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吴福胜(控股股东董事长)、张正和(控股股东董事)对议案1至议案6,议案9至议案1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杨、郑旭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